有關投資合同集錦6篇
隨著法律法規(guī)不斷完善,人們越發(fā)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投資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投資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郵編:)
電話:傳真:
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于20xx年9月18日-19日在北京舉辦的“20xx風險投資扶持中國企業(yè)新加坡上市雙贏模式推介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合作內容:
甲方發(fā)起并主辦“20xx風險投資扶持中國企業(yè)新加坡上市雙贏模式推介會”乙方作為本次推介會的代理合作單位與甲方合作,推介會舉辦地點為北京、舉辦時間為20xx年9月18日—19日。
第二條雙方合作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本次推介會的招商文案策劃、演講嘉賓的聯系和確認、場地的落實與布置、對會場進行總體控制與協調,并負責保障本次推介會圓滿順利完成。
2、甲方為乙方提供招商之宣傳材料。
3、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媒體支持。
4、甲方對本次推介會的招商文案,演講嘉賓及用于招商的宣傳材料,享有獨立的知識產權。
5、乙方利用本身掌握的客戶資源為本次推介會作招商工作,以付費客戶為準。
6、乙方招商收入,由乙方或參會人員直接以電匯形式在開會前一周內將會費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7、乙方招收參會人員的會費,甲方按標準對招商價格7折與乙方進行結算。(注:甲方標準的對外招商價格為人民幣3000元/人)。甲方扣除乙方收入的應繳稅金。
8、乙方對外招商應保持和甲方一致或高于甲方價格,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降價,如甲方發(fā)現乙方有降價行為,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合作代理資格。
第三條法律責任:
1、推介會期間如果出現質量問題受到參會代表起訴,中國科技財富雜志社負責解決有關糾紛并承擔責任。
2、推介會期間如因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而非協議約定的事由導致本次推介會無法舉辦或無法如期舉行,則協議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但代理方有義務協助主辦方處理事宜,包括退票和協調。
第四條保密條款:
雙方在合作或合作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yè)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批漏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協議之不可轉讓性:
本協議約定之權利義務具有不可轉讓性,任何一方在取得對方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就本協議書部分或全部內容進行轉讓,否則實施轉讓方將視為嚴重違約,轉讓行為無效。
第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協議書發(fā)生爭議或糾紛,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被告方所在地有管轄權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效力等同。
2、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定補充協議予以確定。
雙方簽署如下:
甲方:
(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簽署時間:簽署時間:
投資合同 篇2
案情介紹
原告:王維和。
被告:云南東陸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東陸公司)。
被告:云南省技術進步開發(fā)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技術開發(fā)公司)。
原告王維和的訴訟請求是:
1、解除原告與兩被告三方簽訂的共同投資《協議書》;
2、責令被告停止對原告公司財產所有權的侵權行為;
3、兩被告返還原告的2294萬余元資產和賠償損失;
4、確認兩被告非法炮制的有關侵占原告財產所有權的法律文書和實施的行為為無效的法律文書和行為;
5、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以下為一審法院確認的事實:玉溪市維和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和公司)于1996年7月19日登記成立,王維和為法定代表人,股東為王維和及玉溪市蓮池實業(yè)總公司(以下簡稱蓮池公司),注冊資金為20xx萬元,王維和出資占55%,蓮池公司出資占45%.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fā)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共同投資成立云南維和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金為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fā)公司投資2400萬元,維和公司投資2100萬元。同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fā)公司與王維和另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注冊資金為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fā)公司投資2400萬元,王維和投資2100萬元。
1997年8月20日,東陸公司法定代表人鄭
在春持8月19日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依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fā)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的《協議書》,以維和公司董事長的名義向玉溪市工商局申請維和公司有關事項的變更。1997年9月9日,玉溪紅塔審計中心玉溪市審計事務所出具了維和公司注冊資本金為7500萬元的《資本金核驗證明書》。1997年9月26日,玉溪市工商局根據變更申請及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對維和公司部分事項進行了變更登記,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鄭在春,注冊資金為7500萬元,股東變更為東陸公司、技術開發(fā)公司及王維和,其中東陸公司出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fā)公司出資2400萬元,王維和出資2100萬元。1997年12月21日,兩被告召開會議,作出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稱原維和公司股本金為零,不再享有股東權益。
在被告據以進行維和公司工商變更登記的一系列法律文書中,1997年8月19日《云南維和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這兩份材料上的“王維和”簽名是參會人員蒲新民所寫,沒有證據證明蒲新民已征得王維和的同意。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材料,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及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醫(yī)技術鑒定中心鑒定,前兩頁(內容部分)與尾頁(無正文,簽名部分)非一次性形成。另,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沒有王維和的簽名,兩被告在庭審中認可該決議不產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在維和公司的經營運作中,既有民事行為,也有行政行為。在本案中,法院僅就民事行為的法律效力進行審查,有關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不在本案審查范圍。該院認為,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fā)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fā)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分別違反了《公司法》第75條和第39條,因而無效。1997年8月19日《云南維和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的內容不能視為王維和真實意思表示,因而無效。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
材料,一方面不足以確認為王維和之意思表示,另一方面其內容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9條、第31條),因而無效。該院還認為,根據《公司法》第4條,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原告王維和作為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其請求兩被告返還資產和賠償損失的主張不予支持。
一審判決為: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fā)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fā)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1997年8月19日《云南維和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及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均無效。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訴訟費由王維和承擔30%,東陸公司、技術開發(fā)公司共同承擔70%.
評析
本案的諸多法律問題是值得探討的: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關系主要有四個:
1、東陸公司、技術開發(fā)公司與維和公司之間的共同投資關系,即聯營問題;
2、東陸公司、技術開發(fā)公司、王維和、蓮池公司之間的股東地位問題;
3、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
4、東陸公司、技術開發(fā)公司的侵權問題。
一審法院對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問題不予審理是符合現行法律規(guī)定的,然而,東陸公司、技術開發(fā)公司變更維和公司董事長的行為是不是行政行為?東陸公司、技術開發(fā)公司對維和公司的變更申請是不是行政行為?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能否對變更公司董事長的行為及提出變更申請的`行為其合法性進行判定?
二、根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原告王維和作為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這無疑是正確的。然而,如果一審認定的事實是確切的,王維和由原來占股權55%的大股東變?yōu)檎脊蓹?8%的小股東,蓮池公司的股東權利則變?yōu)榱,其股東權利已受到了極大的侵害,而這一侵權行為主要是由兩被告實施的,那么王維和及蓮池公司能否對股東權利被侵害主張權利?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是否應對這一侵權行為進行審理?人民法院是否有權對原、被告的股東地位進行判定?
三、在現實的經濟糾紛中,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的經濟糾紛中,往往既有平等主體間的民事行為,又有行政行為,而按照現行的審判制度,經濟案件依照民事訴訟程序進行審理,無權對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對行政行為的審查則要另行通過行政訴訟程序,這樣一來,一樁經濟糾紛就必須經過兩次甚至三次訴訟才能解決問題,這顯然與“便于當事人訴訟、便于人民法院審判”的“兩便原則”相悖。法律界及立法機關應當對這一問題進行研究,找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來,比如,制定特別的“經濟訴訟法”,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賦予人民法院行政審判權,或者,在審理涉及行政行為的經濟案件時,由經濟審判庭和行政審判庭聯合組成五人或七人的特別合議庭,對不同的當事人、不同的問題分別適用不同的訴訟程序,等等
投資合同 篇3
合同號:
借方:
貸方:
經借、貸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定本貸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條款,不得單方毀約。
第一條 貸款種類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為外匯固定資產貸款,貸款的具體用途必須是借、貸雙方確認的并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正式批準的項目。此貸款項下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條 貸款幣種及金額幣種:
金額:
第三條 貸款用途
此筆貸款用于借款方經 (批準單位) 號文批準的 項目。上述的有關批準文件應作為此貸款合同的附屬文件交貸方存檔備查。此筆貸款的用途是惟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貸款合同規(guī)定之外的任何項目上使用。
第四條 貸款期限
第一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二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三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四筆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
第五條 起息日與到期日
本貸款合同第四條中限定的起息日與到期日的規(guī)定如下:
起息日 本貸款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資金自貸方賬戶劃出之日為該筆資金的起息日,自該日起對劃出的資金開始計息。
到期日 本貸款合同項下的到期日為借方將償付資金匯至貸方賬戶之日。如借方在規(guī)定的到期日未能將規(guī)定償付的金額劃至貸方賬戶,則按逾期處理,借方應按規(guī)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條 利率與計息結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 %計算。
。╞)浮動利率:按貸方劃款日倫敦銀行同業(yè)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 )計算。(a)、(b)兩項,只能選擇一種。對于(b)項,利率浮動在每期固定利息結算日進行。
2.計息結算
利息按貸款實際發(fā)生額每 個月結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為固定結算日。借方在結算日應償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劃至貸方賬戶,則貸方自將未償部分金額轉入本金復利計算。
第七條 貸款手續(xù)費
本合同規(guī)定貸方將向借方收取貸款手續(xù)費。手續(xù)費率為本合同貸款總額的 %;貸款手續(xù)費借方應于第 個計息結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與該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條 計息寬限期
本合同規(guī)定該筆貸款每筆發(fā)生額自起息日起有 個月的計息寬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 個月不支付利息。寬限期內利率不變,但遇結息日時不復利計算。寬限期結束后自第 個月開始正常計息,如該月有固定結算日,則自起息日起至該固定結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該日支付;如該月無固定結算日,則該月的20日定為寬限期后的第一個結算日,結算方法與固定結算日相同。
第九條 固定資產保險
該固定資產貸款項下形成的固定資產由借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財產保險。無論是人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資產滅失或損壞,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向貸方支付貸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第十條 還款
1.借方應嚴格按還款計劃或本合同的規(guī)定償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2.按外匯貸款慣例,此合同項下的貸款不能提前償還,如借方因故需提前還款時,應在預計償還日前十五天書面通知貸方并獲得貸方的許可。對不經貸方許可而提前歸還的貸款部分,貸方將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實際提前償付金額總額 %的承擔費。
3.借方確因正當理由而無法按期還款時,應于規(guī)定還款日前一個月向貸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請,并準備必要的材料以便辦理有關展期的手續(xù),經貸方批準同意展期的貸款部分,貸方將不予罰息。貸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貸款將按逾期處理。
第十一條 保證
1.借方保證向貸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實、有效的。
2.借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證按時向貸方提交使用貸款的有關材料(包括技改項目或工程建設進度的材料、設備進口或購置方面的材料、設備投入運行或工程完工后企業(yè)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資料等等),接受貸方的監(jiān)督和檢查。
4.借方由于變更、改制、承包或經主管部門批準實行關、停、并、轉時,借方保證最遲于上述事件發(fā)生之前一個月以前通知貸方,并立即清償與貸方之間的所有債務。經貸方同意,借方可將債務轉移給接收單位或新設單位(在債務轉移的過程中,借方應向貸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門或發(fā)包方的發(fā)文或有關文件),但接收債務的單位必須與貸方重新簽訂貸款合同,合同簽字以前,貸方隨時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償債務的權利。
5.貸方保證按照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用款計劃及時向借方提供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無論何方、亦無論何種原因、以何種方式拒絕執(zhí)行或拖延本合同規(guī)定的所有條款之任何一項,均視為違約行為,應按下述條款執(zhí)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擠占挪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時,貸方將按規(guī)定加收罰息。罰息利率規(guī)定為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或未經貸方展期認可而發(fā)生不能按期還款情況時,貸方最多給予借方 天的還款寬限期。如在寬限期終止時借方仍不能清償全部應付款項,則自寬限期終止日的第二天開始,貸方將對借方未償還款項部分的金額按每日 %的利率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罰息;
3.如貸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計劃規(guī)定按時撥付款項,則借方給予貸方 天的寬限期。超過寬限期,借方有權要求貸方按實際違約金額及延誤天數按貸方罰取借方逾期貸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違約金;
4.如借方在貸方加收罰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償還貸方貸款時,貸方將通過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償所有未還資金。在訴訟期間,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計息,直至裁決內容提出新的利率為止。
第十三條 擔保
本貸款由以下單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擔保:
1.
2.
3.
4.
上述的擔保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發(fā)生條款內容的爭議,借、貸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語言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語言文本。如兩種或兩種以上文本的合同內容發(fā)生矛盾時,一切內容解釋以中文文本為準。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貸雙方各執(zhí)一份;副本若干,份數不限。
借方: 貸方: 信托投資公司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
簽章: 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經辦人: 經辦人:
投資合同 篇4
本委托投資協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以下雙方在_________簽署: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鑒于:
1._________是一家根據中國法律合法組建并存續(xù)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股東之一_________;
2.乙方為_________現任總經理,且乙方知曉_________有意將其持有的_________的_________的股權(以下簡稱“目標股權”)轉讓給乙方;及
3.甲方有意通過乙方受讓并持有目標股權。
因此,經友好協商,雙方茲達成一致如下:
第一條 委托投資金額
1.1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應將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簡稱“委托投資金額”)匯入乙方指定帳號,作為甲方委托乙方投資_________的資金。委托投資金額的提供應以銀行匯款憑證為證據。
1.2 上述第1.1條規(guī)定的委托投資金額的提供不應被視為贈與或任何類似性質的行為。
1.3 乙方承諾,上述委托投資金額將僅用于受讓目標股權的資金使用。
第二條 股權持有
2.1 _________的股權變更完成之后,甲方有權通過乙方享有_________股東的權利,該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2)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_________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3)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權行使表決權;
(4)對_________的經營行為進行監(jiān)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_________章程的規(guī)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和_________章程的規(guī)定獲得有關信息;
(7)_________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及
(8)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_________章程所賦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2.2 _________完成其股東變更手續(xù)之后,甲方通過乙方承擔_________股東的義務,該等義務包括但不限于:
(1)遵守_________章程;
(2)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及
(3)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規(guī)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2.3 上述股東權利義務的行使可由乙方以其自身名義行使,但是,為本協議之目的,甲、乙雙方明了乙方任何權利義務的行使均應在甲方指示或授權下進行。但是,在緊急情況下,為甲方利益考慮,乙方可先行作出決定,但應在事后立即通知甲方。
·委托合同書的格式與樣本 ·委托理財合同 ·委托購買合同
2.4 乙方特別承諾,未得到甲方事先書面指示的情況下,其不得將目標股權轉讓、質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讓與給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三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及
(2)乙方已與_________簽署了形式和實質均令甲方滿意的股權轉讓協議,且該協議已生效。上述協議中,乙方受讓股權為_________股權的_________,轉讓價格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四條 其他
4.1 本協議簽署后,如對其中內容需要修改,雙方應以書面形式達成并簽字。
4.2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投資合同 篇5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注冊號: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當事人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幣_________,期限___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jié)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占有天數計算。
第二條:借款利率為月息___‰,從出資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三條:乙方借款用途為經營周轉。乙方承諾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四條: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體借款金額和借款時間以支付憑證為準。
第五條: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每月20日為乙方的付息終結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間借款的借款人需將第一個月利息直接交給出借人;20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應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個利息。本金分期歸還或到期后一次性歸還,具體歸還辦法見還款計劃書。
第六條:根據乙方之請求,丙方愿對本合同項下甲方對乙方的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內如乙方未能足額將借款本金償還甲方時,丙方保證將應付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償付給甲方。
第七條:因乙方不履行還款義務,丙方為乙方代為償還借款后,甲方即將本合同項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內的所有債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即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如須辦理公證,乙方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資金。
3、 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jiān)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轉作他用,更不得用于違法行為。
2、 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 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
4、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聯系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fā)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后管理與風險監(jiān)控。
7、 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fā)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保證金。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后,丙方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享有原債權人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3、受甲方委托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催收,并對借款風險進行監(jiān)控。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三日內代為償付(節(jié)假日順延),同時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的,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款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墊款金額40%的違約金。若丙方墊付之后,乙方仍未償還墊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丙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網絡等媒體發(fā)布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為等信息。
4、 在借款期間,若借款人預留在xx公司的聯系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fā)生變化導致無法與借款人取得聯系,而借款人明知還款義務和期限卻不主動和xx公司聯系,也不按期還款,最終導致瑞銀公司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fā)生一次,乙方應向xx公司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5、 在借款期間,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而導致xx公司采取相關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外(包括律師費),乙方還應向xx公司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6、 借款合同簽訂后,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交付給乙方,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 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fā)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保證金。在乙方按時付清本息后,丙方無息全額退還保證金。若乙方發(fā)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和滯納金,且在保證金金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和滯納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8、 若丙方違反上述第七條約定,則丙方應賠償甲方違約金,即每超過一日賠償甲方人民100元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提前償還借款的,除按照實際用款期間支付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轄。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zhí)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fā)放貸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聲明條款
1、 甲方、乙方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充分了解。
2、 甲方、乙方、丙方有權簽署本合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借 據
今借到(出借人)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用于經營周轉,月利率___‰,借款期限___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人自愿為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期限按照《借款合同》(xx民借企字第______號)的約定執(zhí)行。
如借款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合同簽訂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本借據一式___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投資合同 篇6
一、會員信息
會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
會員類別:________________
會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詢費:__________________?
會員編號:________________
客服人員:________________
二、立合同書人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投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三、服務條款
茲因甲方就證券投資,委托乙方提供投資咨詢顧問服務事項,經雙方同意簽定合同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咨詢服務的范圍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關證券投資研究分析或建議服務。
(二)就本合同規(guī)定的咨詢內容應以下列方式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
1.以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關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報告(約定方式含電話、手機短信、傳真、e-mail)。
2.于營業(yè)時間內接受甲方機動性咨詢。
第二條 咨詢合約期間付費方式
(一)會員制
1.短信會員_____/季?送_____個月
2.金卡會員_____/季?送_____個月
3.貴賓會員_____/季?送_____個月
若因大盤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諾在服務期內至少為甲方創(chuàng)造四倍于其所交付相應級別會員會費的盈利,否則將免費延期,直至達成此項承諾為止
合同資費共計人民幣¥_____元整,甲方應于簽訂本合同同時,以現金或匯款方式支付給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筆盈利部分的'____%做為該筆操作咨詢費用,若甲方嚴格按照乙方所指導的操作產生虧損,將由下筆操作盈利部分補足虧損后再行提成。
第三條 乙方及其從業(yè)人應本著善良管理人之責任處理受托事務,除應遵守主管機關發(fā)布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外,并應確定遵守下列事項:
(一)不得收受甲方資金,代理從事證券投資行為。
(二)除法令另有規(guī)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對因委托關系而得知甲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個人情況,應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條 甲方在簽訂合同前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書的內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項:
(一)甲方是基于獨立的判斷,自行決定證券投資。
(二)甲方的證券投資行為,是甲方與證券發(fā)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證券經紀商間的關系。乙方僅是提供證券投資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甲方決定或處理投資事務。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傳送中斷與錯誤,乙方不負此責任。
(四)甲方不得將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資證券所產生的利益及風險悉由甲方自行享有與負擔。
第五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_____執(zhí)行,有效時間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共計_____個月。
第六條 合同經雙方共同協商,因法律政策法規(guī)原因產生的變動,應對書面形式進行修改。
第七條 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一)立合同雙方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時,合同得以終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終止,甲方有權請求乙方退還扣除已使用咨詢時間成本后剩余的費用。
(三)合同終止時,因提供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所必要的傳輸出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與已繳稅費由甲方負擔,乙方將從退還的咨詢報酬中扣減或向甲方請求給付。
(四)甲方一簽定合同,乙方即預收全額咨詢費,并出具收據。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為憑。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 簽約日:____________
四、注意事項
股市行情波動起伏,為確保會員利益,提高服務質量,請所有會員每天上午9:00-下午3:00務必打開手機,因為我們可能通知您買賣股票。如果執(zhí)行完我們的操作指令后,請盡快回復短信或來電告知我們具體的操作結果以便我們能及時跟蹤服務,確保您的利益。
匯款方式:__________ _
______________投資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匯款賬號: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
【投資合同】相關文章:
給投資商的投資合同03-15
投資的合同08-17
投資的合同08-18
(精選)投資的合同07-19
(精選)投資的合同07-17
投資合同01-22
給投資商的投資合同(5篇)03-15
給投資商的投資合同5篇03-15
給投資商的投資合同6篇04-25
投資顧問協議投資居間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