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超级碰碰碰久久久_精品成年人在线观看_精品国内女人视频免费观_福利一区二区久久

試用期合同

時間:2024-05-24 15:22:45 試用期 我要投稿

試用期合同(優(yōu)選15篇)

  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試用期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試用期合同(優(yōu)選15篇)

試用期合同1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

  民族: 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應聘甲方在__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經初步審查,同意乙方在________崗位試用。

  二、本合同為試用期合同,試用期為__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滿后,乙方應及時主動申請轉正,否則視為繼續(xù)試用。轉正后經雙方簽訂正式合同,甲方可依照乙方的能力和甲方的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及崗位進行調整,具體工資和職位在正式勞動合同中約定。

  三、甲方按月發(fā)給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未滿一個月的,甲方按乙方實際工作時間以日工資支付乙方報酬。

  其他報酬:

  四、甲方負責安排乙方工作,并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乙方必須在3日內向人事部門辦理完整甲方要求的上崗手續(xù)。

  五、試用期間,甲乙雙方如有一方不滿意,可單方面解除合同,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辦理相關的工作交接手續(xù)及財務手續(xù)。

  六、試用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職業(yè)道德和甲方規(guī)章制度,積極工作,團結同事。

  七、試用期財務制度:

  1、在試用期滿后如公司不給予繼續(xù)聘用,按試用期工資標準結算薪資。

  2、在試用期期間公司因故辭才,則按照實際工作時間計發(fā)薪金。

  3、在試用期內,工作時間未滿30天本人提出主動辭職的,公司不予發(fā)放工資。

  4、乙方違反 公司日常管理制度的,則甲方有權按制度條款處罰。

  八、甲方按照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考核乙方,如乙方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經申請批準后可提前轉正。

  九、乙方應認真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保守公司商業(yè)秘密,不得同時為其它同類型企業(yè)工作,不得做出任何有損公司利益的事情,否則公司有權予以解聘、扣罰工資、獎金或要求賠償損失。

  十、乙方確保已與其他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十一、在試用期間,公司不予承擔員工發(fā)生的意外事故及傷害。

  十二、甲方有權對乙方身份證、學歷證進行審核,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個人有效身份證和學歷證原件。

  十三、乙方向公司提供的入職資料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備同樣法律效力。

  十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手。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試用期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guī)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fā)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zhí)行。試用期勞動合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公司的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____日左右發(fā)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fā)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fā)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fā)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guī)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

  一、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 勞動合同?己瞬缓细裾撸靖鶕䦟嶋H情況將予以解雇。

  十

  二、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

  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

  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____日期:____日期

試用期合同3

  濫用試用期,通過設定較長時間的試用期來規(guī)避對職工應盡的法律責任,是近年來許多企業(yè)存在的比較嚴重的問題!秳趧雍贤ā纷20xx年1月1日開始施行以來,在保護試用期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規(guī)范勞資雙方關系上發(fā)揮了重大作用。但作為新生事物,該法不可避免地會存在著一些疏漏;加之勞動爭議案件涉及的法規(guī)解釋紛繁復雜,實務界對相關規(guī)定的理解也各持己見。本文就司法實務中遇到的試用期條款(《勞動合同法》第19-21條)適用的一些問題,提出筆者的一些淺見,希望能在今后出臺的司法解釋中得以厘清與修正。

  一、同一用人單位及其分支機構與勞動者能否分別約定試用期

  少數用人單位利用新招用人員表現積極的特點,為節(jié)約成本,不斷“試用”不斷解雇,甚至把“試用期”變成了“白用期”。為此,《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2款規(guī)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秳趧雍贤▽嵤l例》第4條則規(guī)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假設有公司甲設有分支機構A、B、C(分公司形式,都領取了營業(yè)執(zhí)照)。那么出現以下情況時,甲公司與其分公司A、B、C之間,以及分公司A、B、C互相之間,是算同一用人單位,還是不同的用人單位?

  (1)勞動者王某和甲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約定過試用期,王某后來又至分公司A處工作,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

  (2)勞動者王某和分公司A簽訂勞動合同,并約定過試用期,王某后來又至母公司甲處工作,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

  (3)勞動者王某和分公司A簽訂勞動合同,并約定過試用期,王某后來又至分公司B處工作,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

  這涉及到對用人單位的理解問題,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4條的規(guī)定,法人的分支機構可以作為獨立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依此解釋,以上情形都可以作為不同用人單位再次約定試用期,這對于勞動者是明顯不利的,也違背了了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公司法》第14條第1款規(guī)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等級,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因此從法律上講,分公司是一個業(yè)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均受本公司管轄而不具有獨立地位的分支機構,應與母公司視作一個整體。

  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防止企業(yè)規(guī)避法律,筆者建議在今后出臺的司法解釋中,應明確將本公司與其分公司視作同一用人單位,不得與同一勞動者多次約定試用期。

  二、同一用人單位與重新入職的勞動者能否重復約定試用期

  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反復試用,損害勞動者合法權利的行為,本法第19條規(guī)定了“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但是筆者認為這一規(guī)定沒有考慮到離職后再次被招用的情形。

  現在離職員工回原單位工作的情況越來越多,其間隔時間長短不一,有的幾個月,有的好幾年。筆者認為,對于這類離職員工重新被單位招用一概不得約定試用期的規(guī)定過于絕對化。因為時隔一定期限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有可能發(fā)生比較大的變化,或者就職的部門和崗位與原來不一樣;甚至由于人員的變動,原單位沒有人認識這個曾經在單位工作過的人。所以,如果因為是同一個單位和勞動者,就不能再次約定試用期,很可能引發(fā)新的問題,用人單位招用離職的員工不能約定試用期就可能有很多顧慮,但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者有可能依據本條提出異議,引發(fā)新的糾紛。

  這一點在以往的規(guī)范性文件中可以找到根據。勞動部在1994年就在《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中對勞動法的試用期作出了解釋:本條中規(guī)定的“試用期”適用于初次就業(yè)或再次就業(yè)時改變勞動崗位或工種勞動者。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fā)〔1996〕354號)第四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對工作崗位沒有發(fā)生變化的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其背后的意思是工作崗位發(fā)生變化,用人單位就可再次試用。

  因此筆者建議在今后出臺的司法解釋中,可以對《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二款做一個例外規(guī)定,即“離職一定期限以上的勞動者重新入職的除外”。

  三、試用期最低工資標準的理解

  在以往的勞動關系中,有一個比較突出的違法現象,就是有些單位濫用試用期,明明是短期用工,卻約定較長時間的試用期、利用試用期工資較低、勞動合同便于解除等特點,侵害勞動者的權益。對試用期工資進行規(guī)范,是《勞動合同法》的一大特色,也廣受輿論好評。本法第20條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雖然對試用期工資的標準進行了規(guī)范,但是該規(guī)定仍然不明確,對該條文的具體含義存在兩種理解:

  第一種理解:試用期工資(1)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2)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種理解:試用期工資(1)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2)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就中文語法而言,兩種理解均不為錯。不過這一歧義已被新出臺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所明確,采用的是第二種理解。

  但是無論哪種理解,都有一個問題,那就是誰來規(guī)范本單位的最低檔工資。因為第一個條件中可以選擇有兩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即“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由于兩者是選擇關系,所以,只要具備其中一種情形,就符合了第一個條件。如此一來,試用期工資在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只要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都是合法的。

  問題就在于,如果套用“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那對勞動者就非常不利了,因為最低檔工資基本是由用人單位說了算的。套用這一標準的話,本法規(guī)定“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的規(guī)定就有可能完全成了擺設。

  因此筆者建議把該條款中的選擇關系改為并列關系,即“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也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試用期內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賠償用人單位的培訓費用

  試用期既是企業(yè)全面考察新錄用職工的過程,也是新職工考察企業(yè)的雙向過程。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之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22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那么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為勞動者出資進行培訓并約定了服務期,當勞動者辭職時,用人單位可否要求勞動者賠償費用?

  《勞動合同法》第22條并沒有把試用期排除在服務期可約定范圍之外,因此理論上一旦雙方約定了服務期,用人單位就可以向辭職的勞動者追討培訓費用;然而如此一來,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辭職的權利又如何得以保障呢?勞動合同法賦予了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該解除權應當是無條件的.。所以這個問題的實質在于用人單位可否與勞動者約定把試用期包括在服務期之內。

  1995年《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勞辦發(fā)〔1995〕264號)規(guī)定:“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按此復函精神,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須賠償用人單位支付的培訓費用,即使勞動合同中有約定,該約定也無效。然而這一十五年前的復函效力如何仍值得商榷,故筆者建議今后的勞動合同法司法解釋中應明確這一問題。

  筆者認為,用人單位把試用期約定在服務期之內實際上限制了勞動者的解除權,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違反了法律的規(guī)定,應當確認為無效條款。同時這也提醒用人單位,為了避免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獲得用人單位的專業(yè)技術培訓后離職,用人單位可采取如下應對措施:(1)盡量不在試用期內支付專項培訓費用對勞動者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2)如急需對勞動者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且勞動者仍處于試用期的,可協商縮短試用期。

  五、試用期內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賠償用人單位的招錄費用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勞辦發(fā)〔1995〕264號)規(guī)定:“如果是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的職工,職工在合同期內(包括試用期)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則該用人單位可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fā)〔1996〕223號)第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向職工索賠”。《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從勞動部該復函的規(guī)定看,試用期內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是有可能需賠償用人單位的招錄費用的。

  但是《勞動合同法》頒布后,對勞動者的責任承擔進行了嚴格的限制,《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guī)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第90條規(guī)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yè)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從該規(guī)定看,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的僅限于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即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試用期內未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第二種情況為勞動者違反保密或競業(yè)限制約定,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只要履行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義務,該解除行為就符合法律規(guī)定,無須承擔賠償責任。因此根據《勞動合同法》推論,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無須賠償用人單位的招錄費用。

  然而勞動部的這兩個文件至今并未被廢止,法律體系內部之間的不一致可能為今后法律的統一適用帶來阻礙,故筆者建議今后的勞動合同法司法解釋中應明確這一問題。

試用期合同4

  試用期員工因為不熟悉業(yè)務,使得自己的業(yè)績較差,那么在試用期因為業(yè)績比較差,單位能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呢?用人單位在哪些情形下能夠解除勞動合同呢?小編整理了一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案例回放:鄧某20xx年8月15日與某公司簽訂了為期5年的勞動合同,合同約定試用期為6個月。6個月后,鄧某業(yè)績未達到公司與他事先約定的標準,公司解除了與鄧的勞動合同。鄧某問: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律師答疑: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鄧在試用期間,業(yè)績未達標,應屬于不符合錄用條件之列,公司可以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解除其勞動合同。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一)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動者的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需要提前通知勞動者的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嗎

  試用期合同與企業(yè)正式勞動合同一樣,同樣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護和維護應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適應,而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各類隱含虛假報酬、工作內容、工作性質等欺騙性質信息的維權行為。那么在試用期內,要不要簽訂勞動合同呢?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嗎?請看下面專業(yè)律師的解答。

  《勞動合同法》公布很久了,但一些勞動者對于簽訂勞動合同知識懂的太少,特別是在試用期,很多人都不知道試用期該不該簽訂勞動合同。其實,在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以下是鼎凌律師為您全面介紹試用期簽訂勞動合同的有關知識,希望對您有幫助。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己建互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你上班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互了事實勞動關系。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時間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勞動報酬。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的,實行同工同酬。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筻l(xiāng)8條規(guī)定:“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所以,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未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首先,可以要求工作超過一個月的部分支付雙倍的工資。根據法律規(guī)定,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職工建立了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己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其次,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你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你可以按照法律規(guī)定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再次,對于單位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可以提出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求勞動合同。

  希望閱讀了以上內容對您了解試用期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免費咨詢專業(yè)律師。

  企業(yè)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那么企業(yè)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請閱讀下文進行詳細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發(fā)現其公司部門設置凌亂,人員冗雜,欲。次日新整合。A部門被撤銷并入B部門,程某對其職位變動很不滿意,公司與其溝通多次,無果。次日,公司向程某發(fā)出一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理由為:公司部門調整,與程某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請問:公司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嗎?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公司此舉按照法律規(guī)定應向程某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法所指“客觀情況”具有法定要求:是指發(fā)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而本案中的情況不足以導致勞動同無法履行,因為公司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會有哪些風險呢

  工傷期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會得到哪些賠償呢?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呢?小編整理了下面的文章為大家解答,請閱讀了解。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工傷待遇。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yī)療保險費。

  所以,在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領取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后,即無權要求原用人單位再行報銷工傷復發(fā)的相關醫(yī)療費用。 從現有的法律規(guī)定來看,職工可能會在以下“四個方面”存在損失:

  一是失去申請重新鑒定傷殘等級的權利!豆kU條例》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而如果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而獲取工傷待遇補償后,即失去了傷情加重可申請重新鑒定勞動能力的權利。 重新鑒定傷情加重等級變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沒有明確規(guī)定。

  二是失去繼續(xù)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的權利。《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工傷職工工傷復發(fā),確需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工傷待遇。

  即復發(fā)后可以繼續(xù)依法享受醫(yī)療費、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的報銷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但此規(guī)定的前提是職工與用人單位仍履行勞動合同,保留工傷保險關系。如《江蘇省勞動仲裁疑難問題研討會紀要》(蘇勞仲委【20xx】6號)指出,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已終止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關系,工傷職工也已一次性領取了相關工傷待遇,由工傷職工舊傷復發(fā)需要繼續(xù)治療而引發(fā)的爭議,仲裁委應不予受理,F實生活中,隨著物價上漲,醫(yī)療費用愈來愈高,極有可能出現這樣一種情形:職工在解除后工傷復發(fā)甚至傷情加劇,而后續(xù)的治療費數額遠遠超過了解除時所獲得的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導致生活陷入困境。 其它損失還有:

  三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權利。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在用人單位無過錯的前提下,由職工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須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四是失去領取失業(yè)保險金的權利。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在未就業(yè)期間,依法不能按月領取失業(yè)保險金。 就工傷職工主動解除勞動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單位要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guī)宣傳引導,并進行針對性的解讀。工傷職工應清楚地了解工傷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選擇。

  在什么情況下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呢

  勞動合同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那么,在什么情況下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在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1、過錯性辭退

  (1) 概要

  即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沒有嚴格限制。

  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若規(guī)定了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2)適用情形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非過錯性辭退

  (1)概要

  即勞動者本人無過錯,但由于主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在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后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具有嚴格的限制。

  具體是指: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1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2)適用類型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注意以上每個條件之間的先后順序關系)

  3、經濟性裁員

  (1)概要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為降低勞動成本,改善經營管理,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一次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10%以上的勞動者。

  經濟性裁員具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員時必須遵守規(guī)定。

  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2)適用情形

  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裁員時應優(yōu)先留用的人員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yè)人員,有需要扶養(yǎng)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員后重新招錄的限制

  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時,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5)經濟性裁員的例外

  即用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據第40條非過錯性辭退和第41條經濟性裁員的規(guī)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的處理方法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的處理方法有哪些?如何處理勞動合同糾紛?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勞動合同糾紛的相關內容,請閱讀下面的文章了解。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

  勞動爭議處理機關在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明確:

 、俳獬齽趧雍贤欠駷楹戏ㄓ行,適用勞動法規(guī)是否得當,認定事實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據。

 、趯趧雍贤慕獬c行政處分區(qū)分開來,有些行政處分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有些行政處分則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圻^失違紀一般不應解除勞動合同;違紀事實未查清的不能適用解除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初次輕微違紀未進行教育的,不適用解除勞動合同規(guī)定。

 、馨盐者`約與解除勞動合同的界限,解除勞動合同是因為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約在先引起的,違約在先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當事人一方違約在先,另一方據此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違約條件,并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則是非法的。

  處理方式

  1、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和解。這里的用人單位包括用人單位設立的工會或者用人單位設立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2、由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門指定的調解機構,例如街道下屬的司法所或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調解。

  3、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明確幾個問題:首先,案件由哪個仲裁機構或者哪級仲裁機構負責處理,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管轄問題。以南京市為例,一般來說,用人單位是在區(qū)級工商部門設立登記的,勞動者與該用人單位發(fā)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應當由單位所在地的區(qū)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如若用人單位是在市級或省級工商部門設立登記或者是中外合資企業(yè)、外商獨資企業(yè)的,勞動者與該用人單位發(fā)生的勞動爭議案件應當由市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目前,江蘇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僅負責受理部分部署企業(yè)的勞動爭議糾紛案件。其次,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書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寫明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相關自然信息(包括申請人的姓名、民族、住址和聯系電話,被申請人的全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辦公地址及聯系電話),仲裁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并提供相關可以支持自己請求的證據。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副本二份,其中仲裁機構一份,被申請人一份。

  4、依法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舉報和投訴。因目前南京市將勞動者可以主張的勞動權益依據職責劃分分別交由兩個部門(仲裁和監(jiān)察)處理,導致勞動者為了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必須同時向兩個部門尋求解決和處理。因此,當勞動者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補繳社會保險時,應當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進行舉報和投訴。由哪個或哪級勞動監(jiān)察部門處理與上述勞動仲裁機構的管轄原則相同,在此不再贅述。勞動監(jiān)察部門應當自受理舉報或投訴之日起60日內處理完畢。

試用期合同5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年/月)。

  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甲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擬定相關福利政策。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負責營銷市場的開拓、策劃、落實實施營銷計劃、業(yè)務團隊培養(yǎng)、培訓以及項目方案的策劃。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全職的市場營銷經理崗位。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已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yè)秘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yè)秘密主要包括:公司的產品渠道和底價、同類競爭客戶資源以及公司需要保密的事項。

  第六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保底薪1500元/月,另加補助300元,每月16日發(fā)放,其它提成和獎依公司的提成方案 。

  第七條: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 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 兩 (月/周)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fā)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十四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簽 章):

 。ü 章)

  甲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試用期合同6

  ____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有限責任公司,現聘用____ 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試用期員工,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工作部門

  ____ 職位(工種)

  第二條 試用期:乙方被錄用后,須經過____ 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乙方如生病(一般疾病及慢性病)發(fā)生的醫(yī)藥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急診住院發(fā)生的醫(yī)藥費則根據甲方的`經營狀況參照南京市基本醫(yī)療保險結算方法適當給予報銷。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第三條 工作安排: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 教育培訓: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guī)章制度進行教育培訓。

  第五條 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guī)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第六條 獎懲: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tài)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他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終止合同或簽定正式合同,本試用期合同自動作廢。

  第八條 本公司《職工守則》(略)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試用期合同7

  試用期可以說是員工和企業(yè)建立勞動關系后,為了相互了解而約定的考察期,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不能只憑公司單方面說一句“不合格”就行……

  元某于20xx年上半年入職一家電腦公司,崗位為軟件工程師,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了6個月試用期。

  “上級交辦的任務過了五六天還未完成,有一次程序出現問題,讓他處理后還是運行故障!彪娔X公司負責人陳述,元某在試用期間工作拖拉,未及時完成改寫程序等工作,有時還要返工修改,給系統運行造成影響。于是,公司以元某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無法勝任本職工作為由,解除了與元某的勞動合同。

  元某認為,其自身能力符合電腦公司當初的招聘條件,公司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賠償金。“我是本科學歷,學的是計算機專業(yè),更有多年相關專業(yè)工作經驗。在試用期對程序設計進行研究磋商、修改完善都是很正常的!彪p方爭議引發(fā)了仲裁、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元某作為公司軟件工程師,在試用期內出現多次未能準確理解且未及時完成公司交辦工作任務的情形,電腦公司對元某試用期考核作出不能勝任的判斷,法院予以尊重。但該公司在軟件工程師崗位的招聘條件中,除了對學歷、專業(yè)、相關工作經驗年限的要求有所明確外,對熟悉網絡、編程等技術的要求并沒有具體細化,所以不足以認定元某不符合錄用條件。

  根據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即便是正式員工,無法勝任本職工作的`情況下,用人單位首先要考慮的是采取職業(yè)培訓、調整崗位等措施。本案中,電腦公司以元某試用期內無法勝任本職工作為由徑行解除與元某之間的勞動合同,法院認為有欠妥當,應支付元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宋某于20xx年應聘進入一家科技公司,崗位為網絡工程師,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了3個月試用期。期間,公司發(fā)現宋某入職不到半月就無故遲到3次,上班時間還打瞌睡,并與同事常常發(fā)生沖突,影響部門工作風氣。在調查了解到宋某上述行為并無正當理由后,公司便告知宋某,因其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宋某表示不服,認為自己幾次遲到是因為堵車,打瞌睡也是正常生理反應,更何況,當時公司發(fā)布的招聘信息里,并沒有把這些瑕疵列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完全是“雞蛋里挑骨頭”,因此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

  法院審理認為,遵章守紀是對勞動者最起碼的要求,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是最基本的勞動紀律,即便不寫入規(guī)章制度也是基本要求,更是企業(yè)管理員工,尤其是試用期人員考核中的重要內容。不管企業(yè)在招聘員工時是否把能夠遵守最基本的勞動紀律明示為錄用條件,都應當認為是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之一,這是一般人根據普遍常識、職業(yè)道德即可判斷的是非準則。

  本案中,宋某在試用期內種種行為表明其勞動紀律意識較差,不能嚴格遵守基本的勞動紀律,可認定其不符合錄用條件。科技公司以宋某有義務嚴格遵守規(guī)章制度,不符合崗位錄用條件,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并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于是,法院判決駁回了宋某的訴訟請求。

  需精準區(qū)分是“不能勝任工作”

  還是“不符合錄用條件”

  試用期是勞動法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試用期制度旨在保護用人單位的經營自主權和相關利益,但這并不意味著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只要對勞動者不滿,或勞動者考核不合格,就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司法實踐中,需要精準區(qū)分是不能勝任工作,還是不符合錄用條件,因為兩者導致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承辦法官表示。

  根據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無須支付經濟補償;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則必須是用人單位在對其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才能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法官建議,企業(yè)在招用員工發(fā)布錄用條件時,應對錄用條件具體、細化。這樣經由試用期考察、考核后才容易更為客觀、準確地證明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如不能證明新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僅能證明其是不能勝任工作的,首先需給予其培訓或必要調崗。

  同時,法官提醒試用期新員工,嚴重違反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或是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等過失性辭退情形,不僅適用于正式員工,也當然適用于試用期新員工。新員工在試用期間,也要在勞動法保護下,認真系好入職“第一粒紐扣”,踏踏實實干好本職工作,在與企業(yè)共同發(fā)展進步中實現個人價值。

試用期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fā)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凡是請假均由甲方按實際天數扣除工資。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不享受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第30日發(fā)放,若工資發(fā)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順延兩天發(fā)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否則,將根據具體情況,由廠長決定論處程度。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的第一周內提出辭職甲方將不發(fā)給乙方任何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fā)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工作天數發(fā)放。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第二個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能超過三個月(具體由公司決定)。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獲甲方的《員工手冊》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經雙方簽字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合同9

  乙方: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guī)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 2個月,自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12月26?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助理文員與內勤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1300元(含國家規(guī)定相關公司需支付的勞動保險費用與保密費用)。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含試用期),成為正式員工后,工資: 稅前1500元/月,并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繳納相關保險費用。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fā)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能及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guī)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試用期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guī)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日上崗,有效期為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 為 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2)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3)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創(chuàng)造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和條件;

  (2)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3)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享有國家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2)享有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3)對試用狀況不滿意,提前10天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公民義務;

  (2)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行為規(guī)范的義務;

  (3)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試用期滿,經發(fā)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5天、事假超過3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4、試用期不滿一個月離職者甲方有權利不予以結算工資。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試用期合同范文3

  甲 方:

  乙 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_ 月 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電氣裝配工

  二、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guī)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四、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另加 元/月伙食補助,甲方按月發(fā)放。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zhí)行。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發(fā)放,若工資發(fā)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fā)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jié)假日、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八、按照公司規(guī)定,實行五天八小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休息兩天。

  九、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可以解除試用期合同。

  十一、 在試用期內,乙方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工資按實際考勤結算。

  十二、 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guī)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三、 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四、 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五、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七、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合同10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guī)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有效期為 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 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處罰;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chuàng)造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和條件;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享有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就業(yè)保障的`權利;享有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公民義務;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guī)范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試用期乙方的醫(y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 %(90%),乙方承擔 (10%);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xù),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試用期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員工姓名)

  員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為年,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續(xù)訂合同不改變乙方工種(崗位)的不包括試用期,試用期時間從合同生效日起開始計算】。

  (二)無固定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開始計算,試用期為個月(采用此種形式應在本合同第十五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

  (三)已完成

  三、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試用期工資為_____/月,工資包括、基礎(標準)工資_____元。津貼補貼_____元,其它_____元,獎金按甲方的規(guī)定執(zhí)行,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乙方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每年7月1日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應明確乙方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必須進行合理的折算,其相應的折算不得低于時,日,明確的相應的最低工資率。上述勞動報酬確定后,甲方根據乙方貢獻大小,技術水平的提高及生產經營情況變化,內部工資的調整適時地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的勞動報酬隨崗位的變化而變化。

  四、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應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五、甲方應按國家規(guī)定提供安全衛(wèi)生的勞動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按規(guī)定做好女員工,未成年人,危險性較大的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勞動保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指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六、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甲方制定的符合勞動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甲方可根據情節(jié)輕重,給于不同的處分,直至開除。

  七、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使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等行為的。

  (六)凡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犯病或者非因公負醫(yī),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員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乙方。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違反勞動合同,嚴重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犯職業(yè)病或因公負傷并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犯病或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三)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四)其它不可抗力事件,使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本合同訂明的補充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修改合同的文件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四、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損害后果和責任大小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數額應在本合同第十五條中訂明)

  十五、雙方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它事項、

  十六、其它事項本合同沒有訂明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或雙方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需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的,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本合同訂明的事項,與新法律,法規(guī)有抵觸的,按新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十七、本合同簽訂后,應報勞動部門備案,鑒證,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交勞動部門備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定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試用期合同1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

  使用提示:當事人可從下列類型中任選一種: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____。

  三、工作內容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后,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zhí)行___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yè)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wèi)生的工作環(huán)境,并依照企業(yè)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guī)定向乙方發(fā)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yè)道德水準和職業(yè)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fā)形式為: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y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guī)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變更后,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生產工藝、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規(guī)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yè)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guī)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yè)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guī)定支付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規(guī)定支付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經濟補償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乙方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

  (一)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十二個月的工資收入,但雙方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上條所稱的工資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于乙方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yī)療補助費。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三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乙方的競業(yè)限制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競業(yè)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___。在競業(yè)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yè)秘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十四、其他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

 。ㄉ矸葑C號碼: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日簽訂了《勞動合同》,F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雙方同意解除勞動關系,并達成以下條款,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

  第二條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辦理完離職交接手續(xù)。

  第三條乙方離職交接手續(xù)完成后,若涉及到第三方利益的移交遺漏,雖雙方已解除勞動關系,乙方也需協助甲方解決,否則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辦理完以上的離職交接手續(xù)后_______日內,向乙方結清薪酬、經濟補償金等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一切費用(截止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整),并支付到乙方指定的以下賬號。除此以外,經乙方確認甲方對其不存在任何薪資福利、債務、賠償或補償義務,且乙方不再通過任何仲裁和訴訟的'方式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開戶名:_______

  開戶行:_______

  開戶賬號:_______

  第五條乙方在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系后,負有保守甲方商業(yè)秘密的義務,離職后不得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亦不得做出有損甲方名譽或利益的行為,否則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在解除勞動合同及勞動關系后一年內,雙方須保證以下為有效通訊方式并能與之聯系(否則由于任何一方原因而導致聯系不暢而造成的損失由造成聯系不暢一方承擔):

  甲方辦公電話:_______

  甲方負責人: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

  甲方的住址:_______

  乙方電話(手機):_______

  乙方電子郵箱:_______

  乙方的住址:_______

  第七條:本協議是甲、乙雙方在平等基礎上達成的合意,不存在任何強制性。

  第八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相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九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簽字捺。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合同14

  甲方(雇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雇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省(直轄市)地區(q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縣(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月。本合同至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處長工作時間的,經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作,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在法定休假節(jié)目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方執(zhí)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guī)、規(guī)章,為乙提供勞動安全和衛(wèi)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fā)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九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期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 在國家和北京市職工工作保險規(guī)定未出臺前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___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 乙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命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了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解除終止本合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甲克扣或者無幫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guī)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fā)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以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由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guī)定解除乙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主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乙主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發(fā)給不低乙方六個月工資的醫(y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加發(fā)50%的醫(y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fā)100%的醫(y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yè)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會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試用期合同15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4)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6)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7)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8)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試用期合同】相關文章:

(精選)試用期合同07-17

試用期合同(精選)07-24

【經典】試用期合同07-22

(經典)試用期合同07-29

試用期合同07-31

試用期合同07-31

試用期的合同08-31

關于試用期合同 ,試用期懷孕等問題07-13

試用期試用期勞動合同模板05-06

試用期合同的樣本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