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合同模板匯編10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試用期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試用期合同 篇1
699萬,龐大的高校畢業(yè)生數(shù)據(jù)!38%,截至今年3月的本科生簽約率……即便遭遇了“史上最差就業(yè)季”,也不要放棄尋找理想工作的心,更不要因此就馬虎簽約!近日,網(wǎng)上一則“求職防騙守則”成為即將畢業(yè)的大學生們關注最高的微博之一,職場人士最易在薪水問題上和簽訂勞動合同時,遭遇到企業(yè)的種種“花樣”,“入職陷阱”有哪些,當心千萬別掉進去喲!
問:試用期,公司說多久就是多久?
答:錯。試用期長短主要取決于勞動合同的期限。區(qū)就業(yè)局相關負責人稱,如果試用期≤1個月,那么3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如果試用期≤2個月,那么1年≤勞動合同期限<3年;如果試用期≤6個月,那么勞動合同≥3年或無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或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那么試用期則不成立。
問:試用期內(nèi)被調(diào)整工作崗位,是不是得重新算?
答:不用。試用期在勞動合同上已確定,不能重新設立試用期。調(diào)整崗位后或部門后,只要繼續(xù)履行剩余試用期即可。即使雙方協(xié)商依法變更試用期長短,也不用重新計算。
問:試用期工資,企業(yè)可以隨便給嗎?
答:試用期最低工資標準需≥80%本單位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需≥80%勞動合同約定工資,但必須≥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求職小課堂>
第一課:試用期不是公司說了算
又到畢業(yè)季,看著鋪天蓋地對今年就業(yè)形勢多么嚴峻的報道,周泓(化名)想到了她剛畢業(yè)時候的情景。
周泓的第一份工作是雜志編輯,準確來說是雜志社編輯+助理+主任+清潔工。剛應聘時,公司負責人說只要把文章寫好,其他啥事不用管。不到一個月,每天大會小會不斷,討論的'重點是如何健全公司用人制度。周泓當時想,制度都沒健全還敢開公司?
“半個月就過了試用期,我還是領了一個月試用期工資。”周泓說,試用期過了之后卻一直拿試用工資,一人身兼數(shù)職不說,還要應酬當公關,也沒說簽合同的事。
由于始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負責人說,因為人才流動性大,所以五險一金的繳納,公司將通過返現(xiàn)金的方式,與單位員工每月工資一并發(fā)放,但每月要扣200元的“保證金”。
周泓認為,大學生畢業(yè)的第一份工作,還是應該進入制度健全的公司,保證自己的利益。
故事A
試用期每月只有300元補貼
王蘇(化名)去年畢業(yè)于重慶文理學院,大四下學期,她進入某知名網(wǎng)站重慶頻道實習。剛到單位時,優(yōu)美的辦公環(huán)境、輕松和諧的氛圍都讓她覺得工作很愉快。三個月后,王蘇以優(yōu)異的實習成績順利進入試用期,然而公司告訴她試用期沒有工資,每月只有300元補貼。
“當時覺得自己能直接進入試用期已經(jīng)很幸運了,根本沒想過錢的事情。”王蘇說,那時候還沒畢業(yè),公司說拿到畢業(yè)證就簽合同。王蘇到現(xiàn)在才知道這其實是不符合規(guī)矩的。
畢業(yè)后,王蘇和公司簽了勞動合同,轉(zhuǎn)正后底薪1200元,還有績效工資。但王蘇作為辦公室人員,不出去拉業(yè)務,根本沒有提成的機會。第一個月扣掉五險后,王蘇實際拿在手里的工資只有780元。
“第一個月工資真是讓人永生難忘。”王蘇說,血淋淋的現(xiàn)實傷害了她的自尊,她說任何一個正常人第一次拿到工資,看到那個數(shù)目都會覺得心寒,自己似乎就值那個價!板X握在手里,眼淚和話卻只能卡在喉嚨里。”王蘇說。
故事B
離職要扣1000元補社保差價
已經(jīng)工作一年的龔敏(化名)最近有點煩,與單位簽的勞動合同寫的試用期1個月,可當初面試的人跟她說的是1—3個月,根據(jù)個人能力決定何時轉(zhuǎn)正,簽訂合同為1年。龔敏心想:“根據(jù)個人能力決定何時轉(zhuǎn)正”這尺度也未免太大了吧!”簽訂的勞動合同內(nèi)容,龔敏都不記得合同上寫的是什么了,自己到底是什么崗位!胺凑锹犐霞壈才,什么事兒都在做!
關于公司福利,龔敏說,剛進公司的時候基本沒有,比如餐補、通訊補貼和交通補貼等等,公司解釋因為福利制度正在建設,因此暫時沒有補貼。直到今年5月,公司才基本明確了福利制度,雖然福利也不是很好,但她覺得有總比沒有好。
而最讓她不解的是,龔敏?吹接须x職員工問公司負責人為何離職時要扣1000元?而公司解釋稱,這是因為平時公司員工在繳納社保金時沒有交夠,還有一些差價需要補上,因此員工離職時都要被扣1000元錢。
一年內(nèi)離職被扣20xx元保證金
去年,周慧(化名)去一家私人電腦器材銷售店應聘,當時應聘的職位是庫管員。周慧說,當時老板承諾工資是每月1200元,只買了失業(yè)保險,簽訂一年勞動合同,但是每個月要交100元“保證金”。如果一年期間突然離職,“保證金”作罰金;如果干滿一年,將退還1200元“保證金”。
周慧說,她當時只打算把這份工作當一個過渡,隨時找好工作就會走人。公司提出這個條件后,她雖然心里覺得很不公平甚至無法接受,但最終也沒有多作爭辯。
而畢業(yè)于重慶文理學院,回到老家教書的胡佩(化名)在“保證金”問題上則更加無語。老家的學校在未簽訂任何合同的前提下,無任何通知就每月扣500元的“保證金”,要扣4個月,不滿一年離職的還不予退還。這一規(guī)定讓很多剛進校工作的老師們不理解,如此留住師資的方法是不是太霸道了?
不到一年,胡佩決定離開學校,那20xx元“保證金”打了水漂,與她同時離校的另一名老師想找校長理論,而該校副校長卻說“干不滿一年還想把錢要回去?”
問:哪些收入不能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答:區(qū)就業(yè)局相關負責人稱,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即加班工資;中、夜班津貼和各種崗位津貼;法律政策規(guī)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等都不能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問:可以隨時離職嗎?
答:從公司離職,應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是書面,也可以是口頭通知,盡量留出足夠的工作交接時間。
試用期合同 篇2
甲方:xxx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 民族: 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xiàn)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jīng)甲乙雙方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乙方根據(jù)甲方工作需要應聘甲方在__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經(jīng)初步審查,同意乙方在________崗位試用。
二、本合同為試用期合同,試用期為__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滿后,乙方應及時主動申請轉(zhuǎn)正,否則視為繼續(xù)試用。轉(zhuǎn)正后經(jīng)雙方簽訂正式合同,甲方可依照乙方的能力和甲方的工作需要,經(jīng)與乙方協(xié)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及崗位進行調(diào)整,具體工資和職位在正式勞動合同中約定。
三、甲方按月發(fā)給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未滿一個月的,甲方按乙方實際工作時間以日工資支付乙方報酬。
其他報酬: 。
四、甲方負責安排乙方工作,并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乙方必須在3日內(nèi)向人事部門辦理完整甲方要求的上崗手續(xù)。
五、試用期間,甲乙雙方如有一方不滿意,可單方面解除合同,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辦理相關的`工作交接手續(xù)及財務手續(xù)。
六、試用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職業(yè)道德和甲方規(guī)章制度,積極工作,團結(jié)同事。
七、試用期財務制度:
1、在試用期滿后如公司不給予繼續(xù)聘用,按試用期工資標準結(jié)算薪資。
2、在試用期期間公司因故辭才,則按照實際工作時間計發(fā)薪金。
3、在試用期內(nèi),工作時間未滿30天本人提出主動辭職的,公司不予發(fā)放工資。
4、乙方違反xxx公司日常管理制度的,則甲方有權按制度條款處罰。
八、甲方按照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考核乙方,如乙方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經(jīng)申請批準后可提前轉(zhuǎn)正。
九、乙方應認真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保守公司商業(yè)秘密,不得同時為其它同類型企業(yè)工作,不得做出任何有損公司利益的事情,否則公司有權予以解聘、扣罰工資、獎金或要求賠償損失。
十、乙方確保已與其他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否則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責任和經(jīng)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十一、在試用期間,公司不予承擔員工發(fā)生的意外事故及傷害。
十二、甲方有權對乙方身份證、學歷證進行審核,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個人有效身份證和學歷證原件。
十三、乙方向公司提供的入職資料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備同樣法律效力。
十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手印):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試用期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 性別: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guī)定,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nèi)容
甲方根據(jù)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對外宣傳 接待學生和家長管理班級 加強與學生和家長的溝通。。乙方應勝任本職工作,并提高職業(yè)技能,完成單位工作任務。
三、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并根據(jù)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試用期工資為_____元/月,交通補助_____元/月。
四、勞動紀律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相關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職業(yè)道德,維護甲方的'名譽。有下列情形之一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1、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占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2、故意或者過失泄露本單位商業(yè)秘密的。
3、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幼兒造成損害的。
4、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 。
5、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guī)章制度,情節(jié)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續(xù)訂和終止
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nèi)容;勞動合同期滿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xiàn),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經(jīng)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續(xù)訂正式勞動合同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yǎng)的。
七、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
八、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仲裁和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代簽、涂改無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試用期合同 篇4
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xié)商確定的一段期限,用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互相了解的。因為在試用期勞動者的工作技能和正式員工有差距,因此試用期的工資會比正式員工的低,所以在實踐中有些用人單位只是和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合同,接下來將詳細介紹有關只是與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合同是不是違法的的問題。
只簽試用合同不簽勞動合同是違法的,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開始工作之時就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對于新上崗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與其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可以不約定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分隔開來,是違法的。
《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nèi),假如員工或用人單位想辭職或解聘員工時,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是不一樣的。主要表現(xiàn)在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則需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存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況,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至于見習期與試用期的區(qū)別在于,見習期是對應屆畢業(yè)生進行業(yè)務適應及考核的一種制度,不屬于勞動合同制度的'概念,而是屬于人事制度下的做法。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收應屆畢業(yè)生后,原則上都要安排見習,期限為一年。見習期滿如果合格,則對該職工辦理轉(zhuǎn)正手續(xù),為其評定專業(yè)職稱,聘任相應職務,確定工作崗位。勞動部在1996年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時也以復函的形式規(guī)定“大中專、技校畢業(yè)生新分配到用人單位工作的,仍應按原規(guī)定執(zhí)行為期一年的見習制度,見習期內(nèi)可以約定不超過半年的試用期!睆男再|(zhì)上看,見習期也是一種試用期。
以試用期為由不簽勞動合同的做法是不合法的。由于找工作比較困難,很多企業(yè),特別是一些私營企業(yè),利用勞動者的勞動法律知識欠缺,常用“試用期”來蒙人,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以達到隨時解聘員工和在發(fā)生勞動爭議時使員工手無“憑據(jù)”的目的。
試用期合同 篇5
試用期沒簽合同辭職?
問:我和公司簽訂了5年的勞動合同,上面試用期寫的三個月,試用期內(nèi)我想辭職,口頭和老總說了,他不同意,如果這樣的話就不能辦正常的離職手續(xù),我是否要提前幾天書面通知?如果我直接離開有影響嗎?還有就是當時簽的勞動合同2份,我手上沒有,全部在公司,這合法嗎?合同是否有效?
答:提前三天即可。勞動合同有效,但是操作不太規(guī)范。
試用期沒簽合同辭職相關案例:
經(jīng)過面試、口試、筆試后,某食品有限公司決定招用陳女士。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對陳女士說:“按照公司的規(guī)定,凡是新招用的職工要先簽訂三個月的試用合同,試用合同中約定每月工資500元,待試用合格以后再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與員工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每月工資3000元!标惻刻岢龊炗喴荒昶诘膭趧雍贤救肆Y源部負責人說:“只能簽訂試用合同,試用合格后才能簽訂勞動合同!标惻空J為該公司的做法違反了《勞動法》的規(guī)定,于是進行了舉報。
根據(jù)調(diào)查的事實,依據(jù)《勞動法》第十六條第2款的規(guī)定,責令該食品有限公司立即糾正簽訂試用合同的違法行為。食品有限公司三日內(nèi)糾正了違法行為,與新招用的職工簽訂了勞動合同。
評析:簽訂試用合同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
依據(jù)《勞動法》第十六條第2 款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薄秳趧臃ā返诙粭l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根據(jù)上述規(guī)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就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一種表現(xiàn)形式,所以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同意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開始工作之時就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對于新上崗的勞動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可以不約定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很重要,如果發(fā)生勞動爭議,在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時,有利于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合法權益。
目前,有些用人單位利用勞動者對勞動合同的不了解,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分隔開來,這種做法是錯誤的,是違反《勞動法》的。
試用期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嗎?
今年初,賀先生與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限為兩年,其中試用期兩個月。在試用期的最后一天,人事主管與生產(chǎn)主管對賀先生進行考核發(fā)現(xiàn),賀先生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不合規(guī)定要求。于是,公司決定以賀先生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與賀先生的`勞動合同。同時,公司將決定與賀先生解除勞動合同的事由通知了公司工會,工會予以準許。隨后,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交與賀先生,其中載明:由于賀先生試用期內(nèi)考核不合格,不符合錄用條件,所以決定即日起解除雙方勞動合同。
其后,賀先生對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不服,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撤銷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恢復勞動合同關系。案件審理中,賀先生訴稱,試用期間公司從未對他的工作提出意見,且公司單方解除合同時試用期已經(jīng)履行完畢,公司不能再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公司辯稱,試用期最后一天,賀先生未能通過工作考核。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F(xiàn)公司在試用期間對賀先生考核,并證明賀先生不符合錄用條件,所以解除勞動合同符合法律規(guī)定。
同時,公司提供“考核結(jié)論單”,上面載明了對賀先生從事工作的考核指標,且有生產(chǎn)主管和人事主管簽字。但賀先生對該“考核結(jié)論單”不認可,稱從來沒有見過,是公司事后補做的。最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支持了賀先生的主張,理由為公司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證據(jù)證明賀先生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且公司在試用期后與賀先生解約,已超過試用期,公司不能再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來解合同。
■維權提醒■
勞動者:走出“試用期內(nèi)權利無保障”誤區(qū)
試用期是勞動關系存續(xù)的一個正常階段,在此期間,勞動者的各項權益均與在勞動合同期一樣,受到法律保障。就解除權而言,勞動者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這相比勞動合同期內(nèi)提前三十日的義務,自由度大幅增加,也正是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試用期可以看作是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的考察期,F(xiàn)實的問題在于,廣大勞動者更容易相信,試用期亦是用人單位對自己的考察期,因而,往往試用期被隨意解雇,勞動者卻愿意欣然接受,甚至單位有不為之繳納社保等違法行為,也不去追究。在此,提醒勞動者:要了解最新的勞動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不但知曉自己在勞動合同期內(nèi)的各項權益,還應掌握自己在試用期的合法權利;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多問一些“為什么? ”,學會讓用人單位以事實、證據(jù)“說話”等。
■律師解析■
關于試用期的定性
用工實踐中,可能有些人認為,所謂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了相互了解、相互選擇而約定的相互考察期,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nèi)均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其實這是個錯誤認識。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之規(guī)定,在試用期內(nèi),勞動者須遵循解除預先通知期,即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須在試用期間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合同需證明員工不合格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規(guī)定:“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备鶕(jù)此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條件,是勞動者處于試用期內(nèi)。如果不符合這個前提條件,那么用人單位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從另一方面考慮,用人單位對勞動者試用期滿是否轉(zhuǎn)正問題并無批準權,換句話說,當試用期履行屆滿后,無論用人單位是否為勞動者辦理轉(zhuǎn)正手續(xù),勞動者均已進入正式錄用期,既然已處于勞動合同期,解除依據(jù)當須依照勞動合同期應當遵守的相關規(guī)定辦理。
因此,本案中由于公司向賀先生發(fā)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是在試用期之后,亦即賀先生進入正式錄用期之后,因而公司無權再以試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已處于勞動合同期內(nèi)員工的勞動合同。
證明需在試用期內(nèi)開具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對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必須提供充分、有效證據(jù)證明。如果不能提供,即便勞動者確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也會被勞動仲裁或法院裁決撤銷。
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作出勞動合同解除處理應具備以下要件:
1、用人單位對錄用崗位制訂了明確的錄用條件(如勞動者年齡、文化程度、身體狀況、思想品德、技術業(yè)務水平、戶籍關系等);
2、勞動者不符合用人單位規(guī)定的錄用條件;
3、用人單位有證據(jù)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
4、用人單位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在勞動者試用期內(nèi)。
以上四個要件環(huán)環(huán)相扣,缺一不可。
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一定要在試用期內(nèi)對勞動者進行考核、評價,并在試用期內(nèi)作出解除合同決定。
本案中,公司僅提供了一份“考核結(jié)論單”,且上面僅有公司相關人員的簽字,而沒有賀先生的簽字,不足以讓勞動仲裁員信服這份“考核結(jié)論單”是當時對賀先生試用期工作的評價,而不是用人單位事后補做的。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須繼續(xù)與勞動者履行勞動合同。
試用期合同 篇6
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的現(xiàn)象原來比較普遍,《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因為存在不簽勞動合同就要支付雙倍工資的問題,因此,用人單位對此比較重視,紛紛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但是實踐中,沒有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是有很多。很多未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普遍認為既然是試用期,等試用了以后再簽也不遲,不試用怎么知道員工是否是單位需要招聘的人呢。這種認識和想法是錯誤的。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未訂立勞動合同,也就不存在試用期。
用人單位在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給員工設定試用期不成立。以試用期不合格辭退員工自然也不成立。
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82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試用期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jīng)雙方平等協(xié)商,現(xiàn)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在試用期間,根據(jù)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diào)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及制度,并根據(jù)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甲方按月發(fā)放。加班工資按 /小時計算。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nèi),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zhí)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nèi),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nèi)。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30日前發(fā)放,若工資發(fā)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jié)合工廠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fā)放。
七、在試用期內(nèi),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協(xié)商解決,否則,將根據(jù)公司制度,由廠部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的第一月內(nèi)提出辭職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費用共 后,按實際數(shù)額發(fā)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nèi),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fā)現(xiàn)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jù)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nèi)容(條款)結(jié)算。
十、在試用期內(nèi),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造成的結(jié)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nèi),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nèi)工作突出并經(jīng)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nèi)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己瞬缓细裾撸 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見公司用工制度)。延長期內(nèi)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jīng)雙方簽字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試用期合同
甲方:十堰杰德利工貿(mào)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0~3個月,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同意約定以下條款,以其共同遵守。
1、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及制度;
2、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______________,試用期工資__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jù)甲方工作安排,履行職責;
4、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報酬;
5、乙方在試用期內(nèi),依請假事因計算當月應發(fā)工資;
6、乙方在試用期內(nèi),除應付工資外,適當享受本公司的其它福利待遇;
7、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第30日發(fā)放,若工資發(fā)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后發(fā)放;
8、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若未在一周內(nèi)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其試用期所有報酬;
9、甲方如認為乙方工作成績欠佳,在試用期打架斗毆,尋釁滋事,無故曠工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0、乙方在工作區(qū)域及宿舍應遵守甲方管理規(guī)定,若出現(xiàn)在甲方工作區(qū)域及宿舍以外范圍的觸犯國家法律和個人人身傷害及財產(chǎn)損失的情況,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1、乙方試用期滿經(jīng)過考核,合格者將在第四個月內(nèi)與甲方簽定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將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解雇;
12、乙方存在非法占有甲方財產(chǎn)或不服從管理造成設備損壞或其它損失由乙方照價賠償,甲方有權追究其經(jīng)濟責任;
13、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獲悉甲方的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14、乙方在試用期內(nèi)有3——7日的觀察期,若觀察期內(nèi)不合格,甲方有權辭退乙方并不支付乙方在觀察期內(nèi)的工資。
1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jīng)雙方簽字后即時生效。
甲方:十堰杰德利工貿(mào)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合同 篇8
【案情與問題】
小建與某公司簽訂了為期兩年的合同,并在合同中約定了3個月的試用期。在2個半月后,公司突然通知他明天不用上班了。小建請公司拿出解除合同的理由,公司說,你不符合公司的要求。說到后來,公司干脆說:你在試用期,解除合同要什么理由?小建請公司把上述說法寫進解除合同的協(xié)議,公司中了圈套,真的落了筆。小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公司維持勞動關系。原來小建是個極有心計的人,他向仲裁庭提供了幾份有力的證據(jù):公司招聘時對他這個崗位的具體要求的廣告、他與公司簽訂的合同中關于崗位的要求、公司崗位責任制對他這個崗位的考核要求,他在兩個半月中完成工作的量、質(zhì)與公司崗位責任要求的對比……他提供的證據(jù)證明自己完全符合公司招聘錄用的條件,公司不能以試用期為名解除與他的合同。相反,公司在這些有力的證據(jù)面前顯得蒼白無力,無法證明小建不符合錄用條件。結(jié)果當然是小建贏了官司,仲裁庭裁定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分析與處理】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的地位很脆弱,不少用人單位利用試用期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其主要表現(xiàn)在:不簽勞動合同、單獨簽訂所謂的“試用合同”、隨意決定試用期期限、有意拉長試用期、在試用期隨意解除合同等。在這些違法違規(guī)的行為中,對于前四種行為,法律法規(guī)有相當明確的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通過勞動檢察、勞動仲裁等方法來自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對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隨意解除合同的.行為,更多的人是自認倒霉。其實這種認識是片面的,在這個問題上,勞動者也有辦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試用期內(nèi),用人單位要解除合同并非是無條件的,必須證明對方不符合錄用條件。因此勞動者要想在試用期不被隨意炒魷魚,就必須證明自己符合錄用條件。從小建的成功經(jīng)驗中,我們可以知道,證明自己符合錄用條件,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搜集證據(jù):
其一,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對崗位的招聘要求(如果是公開媒體的廣告,您可以將它拷貝下來;如果是現(xiàn)場招聘,您可以抄錄下來)。這是最主要的依據(jù)。
其二,勞動合同對你的崗位的要求。要想使這點成為證據(jù),就要求你在與單位簽訂合同時,盡可能把崗位描述寫得詳細些,而不是沒有任何說明的干巴巴的崗位名稱。如果合同寫得不明確,你可以利用單位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來證明你的崗位要求(最好有具體的質(zhì)量與數(shù)量的要求)。
其三,你在試用期內(nèi)工作數(shù)量與質(zhì)量的記錄。在這一點上你更要做個有心人,因為有的工作是無法用數(shù)量來衡量的,你可以把自己與同一崗位的人做個對比,用來證明你在這個崗位上是稱職的,是能夠勝任的。
試用期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jù)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guī)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有效期為 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jù)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jù)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 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nèi)。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處罰;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chuàng)造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和條件;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享有當?shù)卣?guī)定的就業(yè)保障的權利;享有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當?shù)卣?guī)定的公民義務;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guī)范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經(jīng)以現(xiàn)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對員工有突出表現(xiàn),甲方可提前結(jié)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試用期乙方的醫(y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 %(90%),乙方承擔 (10%);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xù),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現(xiàn),可以要求甲方獎勵;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xié)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效力,經(jīng)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試用期合同 篇10
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本條實際上是用詞不嚴密的表現(xiàn),該條可以得出兩種理解,第一種理解: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第二種理解: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從條款規(guī)定看,兩種理解都沒有錯,但是,一個法條不可能有兩種理解,否則無法操作。本條對此進行了明確,采納了第二種理解,即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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